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X2011Z134(JL01、T01)
1、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的截流干管工程项目,已由 伊通县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和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项目的建设规模确定为新建污水截流干管5000米。
2.2资金来源:自筹;
2.3项目位于伊通河两岸;
2.4招标范围
2.4.1施工内容范围: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和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4、2监理范围包括:承包人需完成土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竣工决算等阶段的监理工作。
工程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2年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并且近3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的资质,1 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到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招投标窗口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12月19 日至2011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6 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88567212。
7、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售后不退。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监理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施工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 年1月9日11 时00分,提交到吉林省政务大厅标书受理标书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上发布。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
办公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邮政编码:130700 联系电话:0434-4235098
传 真: 0434-4235098 联 系 人:王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长庆街4号
联系人:汪业永、张云清、江丽媛
联系电话: 0431-88567212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88567212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汪业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