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潭县青山河、涓水河治理工程施工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1】130、1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县青山河治理工程、湘潭县涓水河治理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县境内;
2.3专业类别: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堤防加固加高,护岸护坡,河道疏浚清障,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等;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湖南省湘潭县青山河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编号XTS-QSHZZ-SG;总投资1920万元。(具体金额以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为湖南省湘潭县涓水河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XTS-JSHZL-SG;总投资1220万元。(具体金额以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作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五年内在省内具有两个类似工程(指规模达到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河流治理工程,应能提供合法的政府职能部门或法定网址查询真伪。)的施工经验业绩,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关于湖南省2011至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公示》内的企业方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同时要求具有类似施工经验和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般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近2年内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为AAA级信用等级或近3年内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投标人,可增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于2011 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县水务局牛头岭电灌站办公楼三楼(湘潭县易俗河镇玉兰中路10号)持以下资料报名。
(1)发布公告后开具的介绍信和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近五年内两个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及查询网址等其他资料(原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9)外省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以上(1)资料提交原件,其它资料提交彩色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壹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4.3招标人定于2011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495号水电宾馆6楼会议室对取得报名资格的所有投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确定标段。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各标段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证书原件于当天上午10:00时前进入现场,并对确定的标段签字确认。
4.4确定标段后,招标代理公司当日发售含合理定价的招标文件,投标人不按规定时间购买的,视为放弃,过日不予发售。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1】36号文件中的(附件1)《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部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0731-578816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 系 电 话:0731-85135397(传真)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21号湘凯综合楼403#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潭县青山河、涓水河治理工程施工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1】130、1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县青山河治理工程、湘潭县涓水河治理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县境内;
2.3专业类别: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堤防加固加高,护岸护坡,河道疏浚清障,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等;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湖南省湘潭县青山河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编号XTS-QSHZZ-SG;总投资1920万元。(具体金额以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为湖南省湘潭县涓水河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XTS-JSHZL-SG;总投资1220万元。(具体金额以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作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五年内在省内具有两个类似工程(指规模达到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河流治理工程,应能提供合法的政府职能部门或法定网址查询真伪。)的施工经验业绩,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关于湖南省2011至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公示》内的企业方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同时要求具有类似施工经验和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般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近2年内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为AAA级信用等级或近3年内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投标人,可增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于2011 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县水务局牛头岭电灌站办公楼三楼(湘潭县易俗河镇玉兰中路10号)持以下资料报名。
(1)发布公告后开具的介绍信和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近五年内两个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及查询网址等其他资料(原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9)外省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以上(1)资料提交原件,其它资料提交彩色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壹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4.3招标人定于2011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495号水电宾馆6楼会议室对取得报名资格的所有投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确定标段。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各标段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证书原件于当天上午10:00时前进入现场,并对确定的标段签字确认。
4.4确定标段后,招标代理公司当日发售含合理定价的招标文件,投标人不按规定时间购买的,视为放弃,过日不予发售。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1】36号文件中的(附件1)《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部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0731-578816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 系 电 话:0731-85135397(传真)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21号湘凯综合楼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