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工业园区微电园拓展区沿河路东岸主污水干管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工业园区微电园拓展区沿河路东岸主污水干管工程已由璧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微电园拓展区沿河路
建设规模:污水干管全长约1321米,总投资约400万元。
建设工期:工期为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管槽开挖、管道基础、管道铺设、管槽回填、检查井、排水构筑物等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从W10检查井起(不包含W10检查井砌筑)至W40检查井止),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图说、图审、施工图设计变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2 月 12 日起,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www.bsggjy.com 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www.bsggjy.com 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同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交纳,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2年 1 月 5 日13时00分开始受理,14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东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相同,投标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2份)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上刷卡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7. 质疑时间:
2011 年 12 月 12 日至2011年 12 月 16 日17:00前。
8. 答疑时间:
2011 年 12 月 12 日至2011年 12 月 19 日17:00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元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县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国贸中心30楼
联系人:邓先生 联 系 人:瞿女士
电 话:023-41412571 电 话: 023-63106630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