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污水治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辽源市污水处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债、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二级处理设备和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企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处理规模10×104m3/d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由二级标准升级改造为一级A标准,其中中水回用规模8×104m3/d,建设污水管网3.08km,中水输水管道11.17km。
2.2招标范围:辽源市污水治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一、二级处理设备和材料采购,采购内容包括:
(1)专用机械(背耙式机械格栅);
(2)泵类;
(3)污泥脱水系统;
(4)阀门及闸门;
(5)其他材料(包括曝气器、潜水搅拌器等);
(6)工艺、电气、仪表、自控设备及材料。
2.3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4供货期:从合同生效至供货、安装、验收合格时间为90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能力,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有10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供货和安装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二年(2009年、2010年)不亏损;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且该文件证明投标人银行资信良好。
3.4产品要求: 具有产品鉴定证书、产品检验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9日至2011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招投标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发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招投标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污水处理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福镇大路3号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电话:0437-3526145
联 系 人: 刘永普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普阳街4号晨光国际A座六楼
邮政编码: 130061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联 系 人:孟十月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