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011JSGC2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县赵家组团污水处理工程(土建部分)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 [2011]21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金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开县金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开县赵家组团污水处理工程(土建部分)
2.2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占地 50 亩,近期设计处理污水 1.5 万吨 / 天。项目总投资约 2500 万元。
2.3 建设地点:开县赵家工业园区
2.4 招标范围:开县赵家组团污水处理工程(土建部分)施工图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3.1 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竣工时间为 2008 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 1 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起在《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qkxjyzx.com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澄清、修改、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在开标前 1 个小时缴纳,缴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地点为 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开县金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县赵家镇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61 号地产大厦 1 号楼 8 楼
联 系 人: 钟先生 联 系 人: 雷鸣明
电 话: 18696880111 电 话: 023-63677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