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代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宁市排水公司的委托,代理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 第二批 ) 的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西宁市,工程内容为敷设污水截流管道约 5.93 公里 。 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自筹。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共和路 ( 南绕城路 - 大众街 ) 污水管道,全长
1.15 公里 。
二标段:湟水河北 岸(海湖桥-新宁桥) 污水管道 I 子标,全长 1.0 公里 。
三标段:湟水河北 岸(海湖桥-新宁桥) 污水管道 II 子标,全长 1.0 公里 。
四标段:建设巷污水截流管道敷设,全长 480 米 。
五标段:互助路污水截流管道敷设,全长 800 米 。
六标段:五四大街污水管道敷设,全长 1.4 公里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即一个申请人只对一个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 12 : 00 时前,持单位介绍信 (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到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四大街 13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24 日 12 : 00 时,地点为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四大街 13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宁规划建设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排水公司
联系人:刘虹庆
电话: 0971-6154318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韩文伟
电话: 0971-611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