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SA113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溪市新浦镇2#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编号:JSA11339)(项目名称)己由 慈发改审批【2011】16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 ,招标人为 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_新浦镇六甲村。
规模及估算合同价: 建安造价约180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叁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一名、施工员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8日 至2011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除双休日)。
4.2 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2楼)。
4.3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3.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下午16:30时前。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7336210182600034034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慈政办发【2010】168号合理最低价法 。
7.3投标企业及其相关人员未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输入并通过审核,将被拒绝报名。
7.4 投标报名单位及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5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6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 新浦镇 地 址: 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
联系人: 成佳丽 联 系 人: 费浙波
电 话: 0574- 63578405 电 话: 0574-63989821
传 真: 传 真: 0574-6398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