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丰路(向阳北大街-朝阳北大街)道路雨污水工程(BT模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裕丰路(向阳北大街-朝阳北大街)道路、雨污水工程已由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发改字【2011】122号)核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依据有关政策法规,采用BT方式实施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项目法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裕丰路(向阳北大街-朝阳北大街)道路、雨污水
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11年12月2日
计划施工竣工日期:2012年8月15日
日历工期:258天
招标范围:裕丰路(向阳北大街-朝阳北大街)道路、雨污水工程施工(BT模式)项目法人招标,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移交、保修,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回购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5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独立法人;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额度要求不少于人民币560万元;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核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请于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10日每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606室报名,经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5.2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A.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资质证书副本;
C.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D.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F.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保定国家高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保定市复兴西路保百购物广场西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创业路118号
邮 编:071051
联 系 人:张峰 孟英杰
电 话:0312-31088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606室
邮 编:071000
电 话:0312-2011168
联 系 人:郭杰 李建彬
传 真:0312-2011168
电子邮件:yongda68@163.com
开户银行:保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
账 号:13060660801201130001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