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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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1-11-0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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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

收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 [2011]46 号文” 批准,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法人: 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现对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 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一、 工程名称:本工程分为 2 个施工标段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Ⅰ标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Ⅱ标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248854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2281505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37899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

四、项目概况

1 、本工程为广州市东区污水处理系统(现处理规模为 10 万 m 3 /d ,远期处理规模 20 万 m 3 /d )配套工程。为完善污水处理系统,保证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的效果,改善内水环境,提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拟实施广州南岗污水处理系统——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

2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工程实施范围为开创大道以东的南岗污水处理系统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的所有区域(不包括开发区范围)。实施广园东路以北片区污水收集工程、广深公路~广园东路片区污水收集工程、金紫涌流域污水收集工程等 8 个子项,铺设 d400-d800 的污水管道总长 21.23 公里,新建泵站 1 座。

3 、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 2351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1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4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Ⅰ标 : 位于黄埔东路北侧,管道建设规模 DN300 ~ DN800 ,管道总长度 11.5km, 预计工程造价 7000 万元( 其中位于河涌整治范围内的管道建设规模 DN500 ~ DN600 ,长度约 3.9km ,工程费用约 1600 万元)。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Ⅱ标: 位于黄埔东路南侧,管道建设规模 DN300 ~ DN800 ,管道总长度 9.5km, 预计工程造价 5000 万元(其中位于河涌整治范围内的管道建设规模 DN500 ,长度 230 米,工程费用约 150 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2 个施工标段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Ⅰ标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Ⅱ标

2 、招标内容、规模: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Ⅰ标 : 位于黄埔东路北侧,管道建设规模 DN300 ~ DN800 ,管道总长度 11.5km, 预计工程造价 7000 万元( 其中位于河涌整治范围内的管道建设规模 DN500 ~ DN600 ,长度约 3.9km ,工程费用约 1600 万元)。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Ⅱ标: 位于黄埔东路南侧,管道建设规模 DN300 ~ DN800 ,管道总长度 9.5km, 预计工程造价 5000 万元(其中位于河涌整治范围内的管道建设规模 DN500 ,长度 230 米,工程费用约 150 万元)。

六、资金来源: 市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11 月 10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11 月 11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 : 30 ——— -11 : 30 ,下午: 14 : 00 —— -- 16 : 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

6 、投标人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额大于或等于 5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为准)。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 C 类)。

8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9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 = 业主综合评价× 20%+ 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 80% )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如果第 12 名存在多家分数相同的情况,采用摇珠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市政 - 施工排名 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排名为准。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报名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核查原件的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 可向招标代理单位索取或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 下载 )

十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及签署要求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的封面及每一页均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及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 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Ⅰ标与Ⅱ标实行分标段报名、分标段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使用同一个或两个项目负责人申请两个标段的投标 。

十七、 本工程中标人的确定原则:由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组织招标的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和广州市南岗污水处理系统 - 南岗河、沙涌、沙步涌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招标各分二个标段,共四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四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顺序是:若投标人成为前一个开标标段的中标人,即自动放弃后面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不参与后面其他标段的开标及评审)。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3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 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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