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招2003-196号
一、建设单位名称:增城市污水处理厂筹建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增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
三、项目规模:日处理污水5万吨
四、工程地点:增城市荔城镇罗岗村三条石
五、招标内容:厂区市政排水、土建、水电、设备安装工程。其中:厂内管道工程、提升泵房、生化池、消毒池、车间、综合楼、仓库、机修间、食堂、单身宿舍、车库、门卫室、厂区道路、围墙、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1、 具有承接招标内容所需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的企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没有参与本项目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制及监理工作;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申请表(两份,不装订);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
4、企业在 1999 年来完成同类项目情况;
5、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要求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规定,并提供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经验情况、获奖情况;
6、企业1999年以来工程获奖情况;
7、资信证明(包括ISO认证、重合同守信誉及企业200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原件备查?)。
网上报名者须在报名期间提交书面报名资料,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任何不实或隐瞒、虚报等情况,招标单位有权随时取消该企业投标资格。
九、投标人必须提供一笔人民币为 拾 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划委等七委、部、局令第三十号),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齐提交给招标单位。
十、投标报名地点: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人民北路691号20楼)。
十一、投标报名时间: 2003年7月16日至2003年7月17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00
十二、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
“投标限价”在开标前24小时内公布。
十三、本工程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布(“三报一网”发布公告)。
注: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5家,当投标单位超过5家不足7家时,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超过7家时,采用择优选取高分的前7家作为正式投标人。资格预审以广州市交易中心资料库的资料为准。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83351756 传真:83380417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增城市污水处理厂筹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