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社旗县城区垃圾收集、运输设备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 项目编号:SQGK2011—03
二、项目名称:社旗县城建局城区垃圾收集、运输设备
三、项目内容:
1、地上式垃圾箱20个、落地式垃圾箱及坑基各40个、改装摆臂车2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2、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四、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具有的①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车辆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如有诉讼、仲裁败诉现象或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记录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等。
3、报名时要熟悉项目的具体情况、勘察现场,了解可能影响坑基施工的各种因素,以便合理报价。
4、各投标人报名与开标时,须带各种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5、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付款方式:原则上设备运抵,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支付成交金额的95%,余款做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或违约问题,无息支付。
六、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文件地点:社旗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城建设路南段原诚信宾馆楼下)。
八、购买文件时间:2011年10月19日至10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1月9日上午9时整。
十、开标时间及安排:2011年11月9日上午8:3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9时30分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投标人参加竞标的具体时间。提前、逾期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社旗县投资公司三楼会议室(原诚信宾馆三楼)。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本公告第四款要求的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及传真:0377-67931885
社旗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