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2011年后装式垃圾压缩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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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10-2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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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项目编号:ZGZB[2011]106

根据 湖北省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 政府采购计划要求 ,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秭归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就 秭归县 2011 年后装式垃圾压缩车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内容

后装式垃圾压缩车 3 台, 其它详细规格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卫专用车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②投标人 须具有 国家强制 3C认证 、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具有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 详细 要求见本 项目 招标文件 中的资格审查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0 月 20 日起至2011年 10 月 26 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缴纳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由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投标人在2011年 10 月 31 日下午5时30分 (进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退还。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 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 号:1807072129200049416       咨询电话:0717―2882545

款项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 提供复印件一份 ) 到 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1 月 10 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6.3招标采购单位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1年 11 月 10 日上午8时00分---9时00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1年 11 月 10 日上午9时00分。

7.2开标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 :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 地 址: 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 系 人 : 郑 魏 伟 联 系 人 : 郑 士 卿

联 系 电 话:0717-2885413 联 系 电 话:0717-2882545

传 真 电 话:0717-2885414 传 真 电 话:0717-28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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