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发改窗口 [2011]38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江门市海傍街 23 号院内,建设规模为地下两层,地上 26 层,总建筑面积约 64393 ㎡,其中地下约 12832 ㎡,地上约 51561 ㎡,钢筋混凝土框支剪力墙结构。单跨最大跨度 8m ,地下层高 4.2m ,首层层高 5.5m ,标准层高 3.6m ,建筑高度 99.5m ,外墙采用玻璃、铝板、石材等材质幕墙,幕墙面积约 17000m2 ,高度约 106m 。工程建安投资额约 16500 万元。本次招标范围: 1 、大楼土建工程(含基础、结构、外墙砖砌体、地下室工程、防水工程、内墙砖砌体包括:楼梯间、电梯间、井道、卫生间); 2 、防雷工程(含建筑物防雷、设备防雷预留连接点); 3 、给排水工程(不含 +0.00 层以上横向给排水支管); 4 、全部消防工程; 5 、地下室给排水、照明安装、通风系统工程; 6 、污水处理 ( 包括医用 ) (含土建及预埋管道、设备安装); 7 、室外场地工程(不含绿化和室外场地饰面); 8 、基坑支护工程; 9 、地下室人防工程; 10 、幕墙工程; 11 、门窗工程(含外墙门窗、各层(含地下室)防火门、首层大门)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施工总工期为 560 日历天,其中关于地下室的中间验收工期为本工程开工日起计合共 300 日历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招标控制价的五分之一; 2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的施工企业。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须组织联合体进行投标,并须委任具有以上相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
3.2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壹 级注册 ( 或临时 ) 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投标申请人(主办人)业绩要求: 2006 年 8 月 1 日 至今已竣工的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 60000 ㎡的公共建筑类工程。
3.4 联合体成员业绩要求: 2006 年 8 月 1 日 至今已竣工的一项幕墙高度达 80m 以上且幕墙面积达 8000 ㎡以上的幕墙专业承包项目。
3.5 投标申请人(主办人)虽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但不满足上述 3.4 项业绩要求的,仍须按联合体要求执行。
3.6 同一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不得与两家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主办人)达成联合体协议,所有违反该规定的投标申请人均被拒绝投标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1 年 10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3 : 00 时至 5 : 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江门市堤西路 88 号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报名。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1 年 10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3 : 00 时至 5 : 00 时,投标申请人(主办人)法定代表人及联合体成员(若有)法定代表人须在办理本次投标报名手续的有效期内,亲临报名现场,办理申请报名的确认,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和个人印鉴,以作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
6.2 报名所需资料:
①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证明书、企业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投标申请人(主办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或临时)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投标申请人(主办人)提供,需押证);
③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④投标申请人承接的已竣工的工程证明文件,包括公共建筑类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及幕墙工程业绩各一项,该业绩须满足本公告第 3.3 、 3.4 、 3.5 项要求,其中公共建筑类房屋建筑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主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含有该业绩相关信息的县级(或区级)以上政府相关网站或经批准允许公示招标信息的网站所公示页面带网址的打印页,如工程无法提供打印页,可提供工程所在地经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查询函作替代;幕墙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主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6.3 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4 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一式三份,交易中心留存一份,招标人留存两份。
6.5 如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要求,无须进行联合体投标的,可不提供本公告 6.2 项要求的相关联合体资料。
6.6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 .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1 年 10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江门市堤西路 88 号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广东投资招商网、民营经济报和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其他
由于本次公告为第二次公告,原第一次公告中,投标申请人法人已留存有效签名字迹和个人印鉴的,本次报名允许由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报名事宜,但须按本次招标公告要求执行并递交报名资料。
本工程项目 2011 年 9 月 9 日 所公告内容与本次公告内容有矛盾的,以本公告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劳碧莹
电 话: 0750-3887991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联 系 人: 黄益文
电 话: 0750-3801000
邮 箱: fionfire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