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福田寺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已由监利县发改局“监发改文【201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县福田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监利县福田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监利县福田寺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
2.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监利县福田寺镇;
2.3工程规模及结构形式:管网长约1500米;
2.4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2.5计划施工工期:60天(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含临时执业证;
3.4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10月14日至2011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荆州市众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县地址:监利县容城镇民主路323号(原县政府对面老物资局院内二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二套:
①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册职工并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④ 项目经理资质证明文件、五大员资格(上岗)证;
⑤ 监利招投标网员证明。
4.3投标人须在2011年10月24日下午16: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标段,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帐号:24685608094001;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3日14:3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容城镇江城大道10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付款方式
7.1主体管网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主体工程总价款的50%,其它50%的入户管网费用由承包方自行向受益村、组收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投资湖北网
监利招投标信息网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福田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荆州市众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监利县福田寺镇 地 址:监利县容城镇民主路323号
邮 编: 433300 邮 编:433300
联系人: 杨晓和 联系人:周 文
电 话: 电 话:15827733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