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XYZB11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出口加工区污水输送管道(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融发改投资[2010]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清出口加工区围网外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含配套用房、除臭装置基础、泵房等工程,工程财政控制价为223945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包括土建、沉井工程、雨水工程、场地平整、围墙工程、安装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福清市财政局(控制价审核单位);
2.6.2. 设计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 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9. 注册地在福州市(含所辖各区、县及县级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光盘等)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5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新厝镇新江公路9号,邮编:350311;
联系电话: 0591- 85691895 ;传真: 0591-85697096 ;
联系人:倪先生、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618255 传真:0591-87665805;
联 系 人:李海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福州福清支行
账户名称: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7072100005174
注:请注明“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