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污水处理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一、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为科学指导市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大市区污水收集和处理力度,进一步改善市区水环境, 盐城市 城乡 建设局将于近期组织编制《盐城市区污水处理规划》。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规划编制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 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 规划编制 的招标事宜。
三、 参加本规划编制的投标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
四、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盐城市区污水处理规划编制。
2 、项目地点:盐城市市区。
3 、规划范围及面积:为宁靖盐高速公路及其东延段、徐淮盐高速公路、沿海高速公路围合面成的范围,面积约 423 平方公里,规划区总人口约200万。
4 、规划年限:2011年-2020年,基准年为2010年。
五、 规划编制时间要求:编制时间70天,接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内完成编制大纲,60天内完成评审稿,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六、 编制深度及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省污水规划编制标准,保证一次评审通过。
七、 规划编制费用:各投标单位根据国家收费标准自主报价(其中包含规划评审费)。
八、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 、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编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承担过类似规划编制项目,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 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4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给排水规划编制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业绩指标必须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体现,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未能体现上述指标的,须出具委托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5 、人员组成:注册规划师或从事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1人,从事给排水专业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人。
九、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全数入围的方法。
十、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 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 http://www.ycztb.gov.cn “新闻中心”栏目下,详情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1年 10 月 12 日17:00至2011年 10 月 19 日17: 00” 。(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1年 10 月 12 日17:00时至2011年 10 月 19 日17: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二、 除不可抗力外,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三、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四、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阿龙 、陈清华 联系人:吴长权
联系电话:13961984461 联系电话:13851173549
联系地址:市解放南路150号 联系地址:市青年中路12号
青年苑1号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