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QXN-安龙2011-12
1、安龙县城镇环境综合管理站的安龙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监理招标,已由黔发改建设(2009)2590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安龙县新安镇作坊村大山。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
2.4计划开工日期:1900-1-1,计划竣工日期:1900-1-1,工期: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日处理80吨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及配套工程的监理招标。。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1-10-8时至2011-10-12时。
6.2投标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10楼)。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安龙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报名时持授权委托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证书和证件的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招标人:安龙县城镇环境综合管理站
联系电话:15870392428
联系人:蒲玉彬
招标代理机构:黔西南州恒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9-8708585 传真:0859-8708587
联系人:张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