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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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8-2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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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GMTC113D005ZHG005J0)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货物及相关服务: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按招标图纸及设备材料清单所含内容)。包括:电气工程、工艺设备及管线安装工程、自控系统工程以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一) 电气工程(设计图所含该部分的全部内容,除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外)包括:自控设备、仪器仪表等成套系统的购安及连接,动力送配电(配电房内低压柜出线电缆至用电设备的末端所有工程,含低压电缆、电缆沟、穿管、配电箱、现场控制箱等)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含总图范围内电缆沟的土建施工等。其中所有变配电房内的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发电机组以及发电机房内的隔音设备及装饰、配电房内电缆桥架、10KV高压进线电缆的购安和调试,室内和厂区照明设施和照明线缆安装、厂区和建构筑物单体的防雷接地等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二) 工艺设备及管线安装工程(设计图所含该部分的全部内容,除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外):含工艺设备购安及管线的敷设(含总平面的工艺管道安装)、计量井安装和调试以及管沟开挖及回填等。其中污水处理站的总进水管和计量井后的总出水管的施工、预埋构件(含套管)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三) 自控系统工程(计算机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设计图所含该部分的全部内容):包括中央控制站(含UPS、计算机、打印机、光纤交换机、投影仪等)、4个现场控制站(包括变电所控制站、污泥脱水系统控制站、鼓风机系统控制站及消毒系统控制站)、网络系统设备的购安以及线缆敷设、系统集成和软件编程、调试等。设备自控系统必须全中文系统操作界面。
(四)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图所含该部分的全部内容):包括显示屏和现场摄像头以及线路安装和调试。
(五)污水厂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工程(该系统必须能与东莞市环保局联网,即设备选型必须符合市环保局在线监测的要求)。
(六)污水处理厂所有设备的单机调试和联动试车以及三个月试运营,并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交货地点:松山湖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内
工期: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并正式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主要设备和材料(如:格栅、吸泥机、刮泥机、鼓风机、曝气器、脱水机、除臭设备以及安装所需的主材等)在2011/10/31前到货,其余设备应在2011/11/20前全部到货,所有安装工程应在合同生效后2011/12/15前完成并且初验,设备单机调试和联动试车应在2011/12/30前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应在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
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提交需要预埋的设备基础图、预埋构件图,若因设备采购单位未能及时发现或提醒土建承包人预埋构件,产生的后果由设备采购承包人承担。
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招标文件带★号的条款必须响应 ,否则导致废标。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注册生产或经营销售污水处理设备或环保设备的厂(商)家;
2)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主要设备(潜污泵、潜水推流器和搅拌器、粗细格栅及闸门、曝气系统、鼓风机、吸泥机、污泥脱水机、除臭系统)的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商的授权文件;投标人为制造商或生产厂商且投标货物为投标人制造/生产的除外、原件备查);
3) 投标人或其分包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安装分包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备注:1.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的供应商;若发现投标人与前述单位属同一法定代表人、控股等隶属关系,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如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
3. 报名时间和地点、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4日~2011年9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点:东莞松山湖管理委员会A2栋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只接受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统一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电子版(网址:http://dggp.dg.gov.cn/);
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69-22891633。
说明:报名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9:3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10:00;
递交地点: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A2栋一楼开标室。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10 :00;
开标地点: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A2栋一楼开标室。 。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龄;
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编:523009
电话:0769-22803111; 传真:0769-22412519;
电子邮箱:gdmeetc3@126.com
附件:1、松山湖国家高新技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采购文件V40(定稿).doc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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