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代招标公告 )( 补充 )
1 .招标条件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宁市排水公司的委托,代理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暨污水截流干管二期工程、排污口整治工程的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西宁市,工程内容包括敷设污水截流管道约 28.25 公里, 污水提升泵站1座、倒虹吸2处及相应的检查井、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自筹。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拟划分为 16 个标段,监理拟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三标段、十六标段及监理二标段招标。
施工:
三标段:东货场渠污水收集管网:敷设 DN
600 mm HDPE 管道 0.7 公里 , 含该渠道的毛石砌筑。
十六标:报社桥倒虹吸一处。
监理:
二标段:1 、水磨渠北岸污水截流管道:敷设 DN600mmHDPE 管道 1.6 公里 ; 2 、新华街、下滨河路排水管道敷设,敷设 DN400mmHDPE 管道 0.8 公里 :敷设 DN600mmHDPE 管道 1.6 公里 ; 3 、马坊村片区改造:敷设 DN300mmHDPE 管道 6.0 公里 ; 4 、新宁桥箱涵 0.16 公里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施工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
3.2 参加监理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即一个申请人只对一个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8 月 8 日 12 : 00 时前,持单位介绍信 (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宁城 宏建 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四大街 13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8 月 9 日 12 : 00 时,地点为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四大街 13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宁市城乡建委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排水公司
联系人:刘虹庆
电话: 0971-6154318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文伟
电话: 0971-611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