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ZFCG[2011]123号
根据淳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兹定于2011年8月11日14:30整举行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阳光路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工艺、除臭机械设备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1 、招标项目: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 (标一) 阳光路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工艺、除臭机械设备。
项目编号:CAZFCG[2011]123号。
2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
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③预中标人必须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供应商第二次参加淳安政府采购活动时仍未完成注册的,则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 ④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项目,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 标书发放、报名时间、地点 等 :
① 标书发放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请于
2011 年8月11 日14 :30前免费网上下载(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报名时间地点: 请 投标人 于8 月11日11:00 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 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登记。
4 、投 标 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请投标人于 2011年8月1 0日 16 :00时 前将 标一壹万元圆(¥1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 并到账 ,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取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名: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 标 保证金专户
账号:075201040025441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24818118联系人:余旭华。
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1 年8月11 日 14:30整。
6 、开标时间 : 2011 年8月1 1 日 14:30(北京时间),逾时作自动放弃。
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 开标地点 :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
联系电话 : 0571-24818116传真:0571-24818116联系人:徐厚权 王素婷
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王振峰
联系电话:0571-6502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