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SZYGC201107005
1、按照高邮市人民政府要求,高邮市环境保护局就高邮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在线自动监测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高邮市环境保护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补助,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
2、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① 项目名称:高邮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在线自动监测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
② 项目地点:高邮市三垛镇、临泽镇、界首镇、车逻镇、汉留镇、汤庄镇、甘垛镇、司徒镇、马棚镇、八桥镇、周山镇、横泾镇。
③ 设备名称:COD在线监控设备12套、流量计7台、数采仪12台(环保平台指定单位)、1.5匹空调12台、监控系统平台配套设备(服务器1台、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4台、打印机1台、监控站房的接入电源设备)
④ 设备预算造价: 约150万元
⑤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7月25日-2011年8月15日,总工期20天。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
(1)、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中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申请人具备国家环保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经国家环保部指定的环境监测仪器检测机构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国家环保部监测仪器中心对投标设备的检测报告;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的环保产品认定证书;
(4)、在江苏省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2008年以来至少有25个COD在线监控设备的采购与安装项目成功案例(每一个成功案例,同时具有COD在线监控设备的采购与安装),或者企业具有三个50万元及以上的与环保部门签订的自动监控第三方运行维护合同。
5、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 时 00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15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参加报名,并于16:00集中资格预审。
6、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1)报名申请书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企业简介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6)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设备满足公告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和许可证及认定证书的复印件;
(8)在江苏省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2008年以来江苏省范围内类似成功案例合同的复印件或与环保部门签订的自动监控第三方运行维护合同;
(10)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1)服务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表原件;
(12)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分别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其中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投标报名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携带以上(4)(5)(6)(7)(8)(9)(10)(13)的原件,以接受资格审查,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原件或编制投标申请材料者,资格预审将不得通过。
备注:投标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成功案例进行标前核实,如发现存在虚假行为,投标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
7、资格预审入围方式为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为潜在投标人(满足三家);
8、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说明。
9、招标人联系方式:彭咏 0514-85080243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高邮市长生路58号
联系人:孟龙驹 传真:0514-84068988
电话:0514-84688630 邮编:225600
本公告时间:2011年7 月11日至2011 年7月15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1年7月11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在报名(资格预审)截止时间的的前一天汇入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名为: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为:3210843601201000029283;开户行 :高邮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珠湖信用社;查询到帐号码:051484614498。
2、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或银行电汇凭证单据的原件于报名(资格预审)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同时应将企业《开户许可证》的原件交由市招标办核验,并将《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由招标办备案,在本市缴纳保证金时已提供过原件和备案的企业再次缴纳时无需提供。
3、投标保证金到帐后,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基本账户后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供核验,如未能按时提供核验,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高邮市环境保护局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