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镇上狮村、太傅村、周吴岕村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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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7-1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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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林城镇上狮村、太傅村、周吴岕村污水处理工程 己由以 (没有文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林城镇新农村建设办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代建机构为 林城镇新农村建设办 ,招标人为 林城镇新农村建设办 ,代理机构为 浙江德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兴县林城镇上狮村、太傅村、周吴岕村
2.2 建设规模: 林城镇上狮村、太傅村、周吴岕村污水处理等官网工程,具体工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图纸
 

2.3 招标范围: 市政管网工程等
2.4 合同估算价:大写 壹佰玖拾 万元,¥ 190万 元。
2.5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8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1 年 9 月 30 日
 

2.6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贰级 (含)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具有有效的《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
3.3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
3.4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交易会员,请于 2011 年 7 月 11 日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 16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www.cxztb.gov.cn)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投标人也可于 2011 年 7 月 11 日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随带交易ID卡到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并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 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 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林城镇新农村建设办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德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林城镇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农批市场二期A栋东单元三楼(综合菜场对面)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左有星 联 系 人: 江菲
电 话: 13587275568 电 话: 0572-676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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