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巢湖街道路工程—给水工程 (项目) 沈阳市巢湖街道路工程—给水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市巢湖街道路工程—给水工程 已由 沈阳市 招标办 以 关于巢湖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沈发改审字[2011]9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于洪区 。
2.2工程规模: 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 70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 。
2.5工期要求: 2011年07月22日 开工至 2011年09月20日 竣工,计划工期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业绩,具备 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其他条件: 报名要求:请携带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⑷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6月21日 至 2011年06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6号诚大数码公寓E座27楼 或指定网站 www.lnzb.cn或sy1.lnzb.cn 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5.00 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6月23日 至 2011年06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获取。不具备网上支付或下载招标文件条件的地方,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 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6号诚大数码公寓E座27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7月13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沈阳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6号诚大数码公寓E座27楼
邮 编:邮 编:110004
联 系 人:关科长联 系 人:江焕
电 话:电 话:8290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