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人:诸暨市应店街镇寨头村经济合作社。
2 、工程名称:应店街镇寨头村污水处理工程工程。
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61.1250万元左右。
4 、质量标准:合格。
5 、工期要求:2011年8月10日前全面竣工。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诸暨市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建设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不包括市外备案企业)。
7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本企业市政建设三级(含)以上。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 、评标方式:采用总造价下浮法。
10 、信息发布时间: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1日。
11 、报名所需资料:必须随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12 、投标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止。
报名地点:应店街镇寨头村办公室。
(购标书者应缴纳招标资料费300元,该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到下面指定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人民币,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开户银行:诸暨农村合作银行应店街支行。
户名:诸暨市应店街寨头村经济合作社。
帐号: 201000032664778 。
13 、报名登记事项:
①参标者开具介绍信时间,一定要按本公告第10条“信息发布时间”条款中规定的日期起开具,对提前开出的介绍信作废。
②一家企业或委托人对同一只标段只能报一个名,如一家企业开两张(及以上)介绍信报名或同一委托人开具多张介绍信重复报名的一律视其所有报名及投标行为无效。
1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行通 13676875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