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高级中学新校区迁建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根据县政府批准,宁城县教育局、宁城高级中学调研结果,按宁城县政府采购办法、程序,结合工程建设实际,该工程污水源热泵采暖系统需集中采购。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宁城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及宁城高级中学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建企业:
一、项目编号:NZC2011-GGH003。
二、项目名称:宁城高级中学污水源热泵采暖系统采购。
三、采购人:宁城高级中学。
四、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七、采购预算:1105万元。
八、采购内容:
1、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为66460㎡的污水源热泵采暖系统大包工程。工程范围包含冷热源机房工程(机房内所有设备、材料以及安装费用);末端工程(建筑室内所有末端设备、材料以及安装费用);管网工程(冷热源机房到末端所有管网工程材料、安装、敷设、回填等);污水前端取水部分工程(污水潜水泵、管材、其他材料,泵坑制作)。
2、详细技术资料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
九、建设地点: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东,热水街北,大明街南。
十、建设工期: 120 日历天
十一、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19-2003)
十二、建设工程目标:项目实施后,可彻底解决宁城高级中学新校区冬季采暖和夏季制冷问题,使师生员工可以在舒适校舍里学习和工作。
十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且证书年检合格、有效;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关键设备(污水换热器或者水源热泵机组)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
(三)、允许以污水源热泵系统关键设备(污水换热器或者水源热泵机组)为主体,联合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四)、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报名时直接实施资格预审。
(五)、有承建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六)、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七)、有合格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
(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九)、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十)、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转包。
十、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正品。
十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6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受理,节假日正常受理。 投标人需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有效产品检测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单位红章)。地点在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县政府办公楼四楼( 415)。
十二、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领取地点: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县政府办公楼四楼( 415)领取,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即收即开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报名地点: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县政府办公楼四楼(财政局办公区)( 415 )室
联 系 人: 伦金国 史玉文 曹志
电 话(传真):0476-4239762
邮政编码:024200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宁城县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