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中医院关于污水处理系统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受偃师市中医院的委托,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污水处理系统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资质要求且具备施工能力的参加谈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编号:偃政采购中心[2011]18号
二、项目名称:偃师市中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该污水处理系统进口前一米至排污口的所有工程,包括所有土方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土建工程、工艺设备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包含配套的设备、安装材料)。
四、招标内容:拟采用全地下钢混结构污水处理系统,日处理水量300立方米,包括污水处理系统的方案设计、建筑物(构筑物)土建工程、工艺设备选型、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安全设施、操作培训、保修等以及通过环境保护部门检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的交钥匙工程。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注册资金300万以上(包含300万)的独立法人;
(2)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包含贰级)执业资格;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市政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包含贰级)执业资格项目经理证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 5月24 日至 2011 年5 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偃师市财政局409室
联系电话:0379-67716599
八. 谈判保证金及缴纳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供应商必须在领取谈判文件前向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交纳地点同上)。
九.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于 2011年 6月 3日上午10时00 分之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性文件递送至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409室,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十. 现场勘察
自行勘察。
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