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投资【2011】1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招标编号:汴财招标(2011)30号 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地点位于公园路北段、化工路、宋门关大街、汴京路。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管网改造约3.4公里,以及道路、绿化、地下管网修复等配套设施。本次招标共划分6个施工标段,2个监理标段。施工标每标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监理标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1.2招标范围: 施工标 一标段:开封市公园路(滨河路—新曹路)污水改造工程K0+000—K0+779.776段和道路改造工程K0+000—K0+779.776段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施工; 二标段: 开封市公园路(滨河路—新曹路)污水改造工程K0+779.776—K1+536.105段和道路改造工程K0+779.776—K1+536.105段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施工; 三标段:开封市公园路(滨河路—新曹路)污水改造工程K1+536.105—K2+259段和道路改造工程K1+536.105—K2+275.827段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施工; 四标段:开封市化工路(滨河路—新宋路)道路改造工程和排水工程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施工; 五标段:开封市宋门关街(东护城河桥—公园路)污水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施工; 六标段:开封市汴京路(东护城河—公园路)污水工程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施工; 监理标: 一标段:开封市公园路(滨河路—新曹路)污水改造工程和道路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标段:开封市化工路(滨河路—新宋路)道路改造工程和排水工程、宋门关街(东护城河桥—公园路)污水改造工程和汴京路(东护城河—公园路)污水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施工标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监理标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多个 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5 月13 至 2011 年 5 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纬四路东段17号未来商务公寓20楼2013室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 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 施工标: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若法人代表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工程施工合同。 监理标: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若法人代表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类似工程监理合同。 注:(1)、河南省外企业应按照《豫建建〔2009〕31号》文件的规定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2)、以上所需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时均需携带原价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3.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1000 元,图纸:一、二、三标段每套500元,四标段每套800元,五、六标段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3 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 一、二、三、四标段:每标段十万元人民币; 五、六标段:每标段三万元人民币; 监理标:每标段两万元人民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9日上午9:30分,地点:开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0378-3933581 电 话:0371-65617151,13255923122地 址:迎宾路2号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东段17号未来商务公寓20楼201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