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TC11B323
一.招标条件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 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已 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污水处理站及锅炉房土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站及锅炉房工程 建筑面积约 1300 ?O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 3969 号;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80 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同时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2 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需持有《入吉建筑业企业施工备案登记通知书》方可报名 , 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单位承揽工程范围不得超过资质等级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授权委托书( 3 )建造师资格证书( 4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 2011 年 5 月 11 日至 2011 年 5 月 17 日 (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5 : 00 时到长春市建设街 199 号(中小企业创业大厦) 408 室,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业务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5 月 30 日 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经济开发区建设交易中心 ( 长春市吉林大路 6188 号 ) 开标室;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3969号
联系电话: 0431-84660287 联 系 人: 贾汉平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电话: 010-62108082 联 系 人: 王 宁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431-87075055/8707515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李群、祁晓辉 、李玲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报名电话: 84627008/84887285
联系人: 谢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