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备采购Ⅳ标再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太和县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计划已下达,前期工作准备就绪,资金已到位,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太和县农村饮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太和县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备采购Ⅳ标进行国内公开再次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太和县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太和县境内,新建水厂6处,铺设管道若干。
2.2工程总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约2450万元。
2.3标段划分:
再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如下:
供水设备采购Ⅳ标:(合同编号THNCYS-2011-CG-04)主要包括6处新建供水工程的6台套深井泵、压力罐等供水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再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供水设备采购Ⅳ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部门核定的类似工程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有厂家授权委托代理资格);(2)具有制造(生产、使用)许可证(有许可证的须提供);(3)具有质量检验报告及省级卫生许可证; (4) 具有同类产品制造(供货)业绩及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1年5月10日~2011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 在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黄山东路55号金水大厦三楼,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供水设备采购Ⅳ标:(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营业执照副本;(4)产品生产、使用许可证;(5)卫生许可证;(6)类似工程业绩材料原件;(7)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未完成改制的施工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事业单位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以上7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
供水设备采购Ⅳ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和县农村饮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13号(太和县水务局)
电话/传真:0558—8662769
联系人:陶彻 蒋敏
招标代理人: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东路55号金水大厦三楼
电话/传真:0551-2167595/3668065
联系人:李光华 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