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C11B288-2
1、招标条件: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客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所需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二次设计、设备、安装、调试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数量:
第二包: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二次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化验室等) 一套
2.2供货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3969号;
2.3交货期:90天;
2.4质量要求:优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施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废水)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并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本项目只允许货物生产制造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承包。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相关资质(资格)证书(4)建造师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4月2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00_时,到长春市建设街199号(中小企业创业大厦)408室,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业务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5 月 9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易中心(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3969号
联系电话: 0431-84660287 联 系 人:贾汉平、张春梅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电话: 010-62108082 联 系 人: 王 宁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431-87075055/8707515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李群、祁晓辉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