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1202020090219
招标备案号:12112011043006
监理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津南监理[2011]0405(延1)
延期原因:本工程于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13日发布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故此将该公告延长一个公告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南区辛庄示范小城镇试点农民还迁安置房项目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以 建房【2011】1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鑫盛远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061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鑫盛远大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辛庄示范镇一期(津沽路南)雨污水工程;招标规模:铺设雨水管6996米,雨水检查井292座,铺设污水管9347米,污水检查井909座,卧泥井9座,化粪池37座;最大管径为d1000mm;本项目投资额约为7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津南区辛庄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单位所发放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的质量、进度、资金控制
2.4 工期要求:2011年05月24日 至 2011年08月0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 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附各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委大厅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4 月14 日 至2011 年4 月20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4月14日至2011年04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 时0 分 至5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鑫盛远大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作信(印鉴)
办公地址:津南区辛庄镇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陈莹 电话:88532686
传真:无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宁培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赵依洁 电话:13132069594
传真:无
日期:2011 年4 月1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孙丹丹、朱小茜、樊珍珍
电话:28397251传真:28397252电子邮箱:jiannanjw@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体育场路15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