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十二五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区域供水主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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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4-1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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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大丰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十二五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区域供水主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市十二五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区域供水主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
(2)项目地点:大丰市行政区域
(3)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16亿元
(4)设计成果要求时间:60天
(5)质量要求: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金额
1 114.88公里供水主管道,包括线路规划,管线、过河、过路等施工图设计 约65万元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行业专业设计(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不含乡镇高工)。
(3)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实施业绩:类似项目实施业绩是指投标人2007年1月1日后完成的区域供水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时须附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4)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5)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业绩证明材料;(6)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1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投标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附件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设计方案、类似项目业绩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资格审查内容为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或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全的或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投标报价(70分)
1.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3投标报价经评审不低于其企业成本;
1.4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2、报价分计算
2.1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5%。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每下浮1%扣0.15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2.3该项得分最多扣5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设计方案(20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方案设计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安全性、合理性、工艺流程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1、符合本项目设计构想(优5分,良3分,中1分)
2、设计内容完整性(优5分,良3分,中1分)
3、设计功能的满足程度:满足使用功能、安全性、合理性(优5分,良3分,中1分)
4、工艺流程的科学性(优5分,良3分,中1分)
注: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计方案明显不符合有关规范、技术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10分)
根据投标人2007年1月1日以后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定。
(1)投标人提供2007年1月1日以后类似项目业绩,每一个单项工程得2.5分。
(2)本项得分最高10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大丰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勇
电话:0515-8391652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
联系人:束小为
电话:0515-83839668
邮编:2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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