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4.5万m3/d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4.5万m3/d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由 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宜发改[2010]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宜城)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海(宜城)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4.5万m3/d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 2.2招标规模:2.5万m3/d 2.3建设地点:湖北省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 2.4工程总投资:6612万元 2.5招标范围: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4.5万m3/d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 2.6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5月14日,计划竣工时间:2012年3月9日,总工期30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甲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从东海(宜城)水务有限公司(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污水处理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申请时携带:A、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仅限拟参与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身份证(原件);B、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C、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原件;D、以上证件自备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注:投标企业必须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再报名,备案时携带资质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委托书等)。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15日9时,地点为宜城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宜城市中华路38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宜城市综合招投网(http://www.ych.gov.cn/zhaobiao/)、宜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zbb.ych.gov.cn/)、襄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yang.gov.cn/cgzb_2007/index.asp)和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宜城)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污水处理厂 联系电话:18607270095 传 真:0710-3114216 联 系 人:李江华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政编码: 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08165、010-62108162 传真:010-62108159 联 系 人:杨柳、浦楠、李勤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