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受业主的委托,就新建的天津港南疆南部港区供水配套工程中的供水调节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天津南疆南部港区供水配套工程中的配套项目;本项目设计规模为3万M3/D,用水时变化系数取1.4;最大时供水量为1750 M3/D;泵站的出水压力30M水柱。
本次供水调节系统设备招标要求投标方的工作、供货范围为交钥匙方式,包括技术规格书所提出的所有的供水调节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货到指定工作场地)、交货、装卸、保险、安装、检验、风险、调试、试运转、操作人员培训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服务、现场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并确保本工程供水调节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供货的完整性。
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货物名称、数量
A、其主要供货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此):
1、吸水井及供水泵房工艺设备 一项
2、加氯设备间工艺设备 一项
3、厂区工艺管线材料 一项
4、泵房及变配电室设备 一项
5、工艺控制 一项
6、随机备件、随机工具、量具和仪表等。
B、配套件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该是同行业中信誉良好的厂家之产品,对于主要元部件及配套设备应选用著名品牌产品,如水泵、电机、真空系统、二氧化氯发生器、仪表、阀门、电控元件等。提供主要配套件清单,由买方最终确认。
外协厂需经买方考察确认,其质量控制执行总厂质量管理程序。
C、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种资料。
D、对上述供货范围的分项报价。
二、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
三、资格要求:凡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及本公告其他内容,愿意响应招标、并能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工程装卸系统设备的公开招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并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营并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具备具有足够承担本工程的相应财务能力及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自己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设计和制造的能力。
4、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内具备自来水类似工程业绩,同时提供天津地区售后服务网点情况。
5、投标人需提供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
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的资格和经验。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必须具有类似相同/相近工程具有相关经验和业绩。
四、资金来源: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贷款。
五、交货地点:天津港南疆南部港区供水配套工程现场。
六、完工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有关规范的标准和规定,满足使用要求的规定。
七、报名日期:2011年3月25日9:00至2011年3月31日16:00(法定公休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天津市保税区海滨六路2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九、报名须知:凡认为符合资质条件且愿意报名的单位,到招标机构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相关的业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招标文件获取: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未参加报名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公告公示网址:()
招标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2号
邮 编:300457
传 真:(022)25702464
电 话:(022)25704571 韩飚
招 标 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