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规划9号路(污水处理厂—滨湖路)污水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建设地点:马头生态工业城马头镇。
2.2 工程规模:全长187米,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规格D600。
2.3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内容中所对应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内容。合同估算价30万元。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1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23日至3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IC卡从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报名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1年3月30日14时30分~15时00分送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预审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规划9号路(污水处理厂—滨湖路)污水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1年3月31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章):邯郸市南方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嘉
电 话:0310-6299536
招标代理机构(章):邯郸市卓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曙光苑写字楼五楼
邮 编:056002
联系人:聂敬钊
电 话:0310-327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