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道大厦(包头华通大酒店)装修及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4308/13121373850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HTJS2011-02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头铁道大厦(包头华通大酒店)装修及改造工程,已由呼铁投资发展中心《关于对包头华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装修改造包头铁道大厦的批复》(呼投资〔2010〕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包头华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资金:企业自筹。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 工程概况:包头铁道大厦(包头华通大酒店)装修及改造工程包括:主楼五层、局部七层、地下一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次对其内部房间功能重新进行调整,增加钢结构会议层。主要装修及改造内容:室内房间按照使用功能进行重新划分调整并装修改造,配套相应的门窗、给排水、消防、监控、暖通、电力、通信信息、有线电视、电梯等的改造;外立面的装修改造等。3.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3.2.1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1个标段
3.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室内外装修、暖通、给排水、消防、监控、电力、通信信息、有线电视、电梯等设备安装工程。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3.3计划工期:施工日历天:18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0月22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3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4凡区外建筑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企业备案证书。并提供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4.5包头市以外企业参加本投标报名的,需办理入包头市备案资料。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3月23日。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交易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资格审查及现场踏勘
6.1本次招标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6.2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及标前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
8.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0日10时00分。
8.2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4308/13121373850
Email:ykai6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