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504120110006招标备案号:12182011034009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蓟县施工[2011]03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已由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蓟发改[2010]6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建设资金为21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蓟县官庄镇北盘山景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污水处理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1年03月25日 至 2011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同类工程两项及以上,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蓟县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电话29038233,节假日除外,信息费400元)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3 月9 日 至2011 年3 月15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3月09日至2011年0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蓟县迎宾路26号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公章)法定代表人:王林(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县渔阳南路东侧邮政编码:301900联系人:冀贺莲电话:29826007传 真:29826010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陈瑞强(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县迎宾路26号邮政编码:301900联系人:赵雪松电话:022-29038236传 真:022-2903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