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元阳县箐口村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村建设项目”已由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红河州财政局文件红环[2010]2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万、省级配套80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元阳县新街镇;
2.2计划投资:180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生活污水处理系统,2、生活垃圾收集清运,3、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系统4、饮水安全工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资质乙级(含临时)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11年02月24日至2011年03月0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县护国路红建佳苑商铺02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07日12:00时,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县护国路红建佳苑商铺023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刘云
地址:元阳县
邮编:662400
联系人:刘云
电话:1376937971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秦卫新
地址:蒙自县护国路红建佳苑商铺023号
邮编:661100
联系人:顾云
电话:13988006578
传真:0873-37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