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城北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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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2-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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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宁海县城北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内;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0000㎡,污水厂的污泥产量设计规模为75吨/日(含水率80%);项目工艺:污泥厌氧消化加深度脱水;
工程造价约 3100 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施工监理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1 年 2 月 22 日 10:00 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 市政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县外监理企业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前须按宁建[2010]79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市政工程专业总监1人,主导专业(指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非主导专业(指安装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其中主导专业(指市政)监理员不少于1人;非主导专业(指安装)监理员不少于1人]。 如投标人增加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相应(指主导与非主导)专业监理员配备的数量可相应核减。
总监理工程师 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取得宁波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本; 监理员 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浙江省监理员或宁波市监理员岗位证书。
上述人员的配备须符合宁海县建设局《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 (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要求。
2.3 投标人近三年内(指竣工验收日期在 2007年1月1日 以后),完成过厌氧消化工艺的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完成过设计规模为3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业绩1个及以上。
2.4 投标报名截止日前,投标人3个月内、从业人员(指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 理人)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其他要求
根据 宁资交管办[2010]8号《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要求
3.1 报名起止时间: 2011 年 2 月 25 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6:30 时止。
3.2 报名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3.3 报名须知: 由交易员凭IC卡持下列资料报名 (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
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拟配备的市政工程专业总监岗位证书、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监理员岗位证书及总监业绩登记簿复印件 ; ⑸本次招标要求业绩工程的 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资格预审结束后归还)及复印件;⑹若 以上资料中未能体现业绩工程项目特征的,还需提供反映该工程项目特征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 ⑺投标人认为应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4 报名资料盖章、装订及包封要求:
投标人须将单位介绍信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拟配备的项目总监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3.5 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将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招标文件获取
4.1 资格 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载明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5.1 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提交人民币 壹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0207。
5.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外环西路68号
联系人:薛伟标
电话:0574-65165509 传真:0574-65165503
招标代理: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1号3楼
联系人:陈冬燕
联系电话:0574-65207653 传真:0574-6522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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