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污泥处置利用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 2008 〕) 26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政府投资为 20% ,业主自筹 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污泥处置利用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八岗乡冯庄阎家村。
2.3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泥 600 吨。
2.4
概算投资:约 200 万元。
2.5
招标内容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厂区绿化工程。
2.6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 及以上资质 ,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自 2006 年以来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国家 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 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02 月 18 日至 2011 年 02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国基路与长虹路交叉口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部( 112 房间)报名。
4.2 本次投标合格的报名单位超过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合格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 7 家时,全部为投标人,直接进入招标程序。
4.3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 1 )企业营业执照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 4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 5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6 )工程业绩证明 ( 以合同为准 )
( 7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查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国基路与长虹路交叉口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部( 112 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免费(如进行资格预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 3 号
邮 编: 450044
联 系 人: 王斌 13700858583 夏守华 13849041370
电 话: 0371-63985287
传 真: 0371-639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