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QJXY-201102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綦江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性质为 国有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国有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地址位于重庆市綦江县三角镇山翘湾,工程规模为约 3400 平方米的污水处理场站建设和约 3200 米的管网安装,含仪器设备及管材管件的购置安装和调试,建成后达到 900m3/ 日的处理能力。项目总投资约 900 万元(人民币),计划工期 300 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以上资质的可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的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必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牵头人必须由市政资质的投标单位担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2 月 16 日起在綦江县招投标信息发布网(网址 http://www.cqmxd.com/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予提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人未缴纳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 3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綦江县古南街道中山路 7 号,工商银行对面万代商城 3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綦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 綦江县龙角路 2 号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 2 号阳光城大厦 A30-2
联系人: 金 川 联 系 人: 胡 丹
电 话: 13509490043 电 话: 18623081818
传 真: 传 真: 023-8588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