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滨海新区供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银团贷款。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滨海新区供水工程是实现引江向滨海新区供水的骨干工程。该工程主要功能是将南水北调中线原水从天津干线末端输送到天津市滨海新区范围的南水北调中线受水区,即永定新河以南区域,主要包括滨海新区核心区、南部石化生态片区及西部临空高新片区,建设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工程干线线路起点为曹庄泵站出水钢管,终点为穿越海河工程出口。支线线路起点为津滨水厂分水口,终点为津滨水厂东北角进水口。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输水管道(干线输水管线以2根DN2.6mPCCP管为主,局部穿越段、转角段等处辅以钢管,全长34900m;支线管线以1根DN2.2mPCCP管为主,局部穿越段、转角段等处辅以钢管,全长1530m)、曹庄泵站工程(主要包括泵站调节池、溢流堰、进水池、主副厂房、综合楼及变电站等建筑物)。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滨海新区供水一期工程输水线路工程施工监理(第1~2标段)招标。
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
第1标段,合同名称:输水线路工程施工监理(第1标段),合同编号:NSBDBHGSJL/HT-2011-01,主要内容包括对本工程桩号S0+000~S18+815段(含铁路、公路、河道穿越工程)的输水干线线路工程(DN2.6mPCCP为主,局部穿越段、转角段辅以钢管)的施工监理和滨海新区供水一期工程(泵站、输水线路工程)安全监测、通信管道及光缆的施工监理;
第2标段,合同名称:输水线路工程施工监理(第2标段),合同编号:NSBDBHGSJL/HT-2011-02,主要内容包括对本工程桩号S18+815~S34+715段(含公路、河道穿越工程)的输水干线线路(DN2.6mPCCP为主,局部穿越段、转角段辅以钢管)、J0+000~J1+480段的输水支线线路(DN2.2mPCCP为主,局部穿越段、转角段辅以钢管)的施工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1日,完工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近五年(2006~2010)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五年(2006~2010)具有担任类似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
(6)财务、履约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请于2011年2月14日16:00(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网络服务费
依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房地【2008】2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交纳网络服务费人民币400元(现金)。
七、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近五年(2006~2010)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副本原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类似业绩证明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2月15日~2011年2月21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提交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九、现场考察
招标人将于2011年2月22日9:00(北京时间)组织现场考察,集合地点: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汕头路与广顺道交口)。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1年3月7日9:30(北京时间)。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汕头路与广顺道交口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6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