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酉水河城区段治理2010年度二期工程,经(鄂财建发[2010]16号文)、(鄂水利水复[2010]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来凤县酉水河城区段治理2010年度二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1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信誉良好。
3.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下同)承担过类似业绩施工。
3.5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6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7外省企业必须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月21日9:00至11:00及15:00至17:00在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采购中心登记,再持中心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证书、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恩施市机场路滨江花园6号楼A座13层C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恩施市机场路邮电大楼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http://www.eszbcg.gov.cn)与《投资湖北网》(http://www.hubeiinves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凤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机场路滨江花园6号楼A座13层C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王乾
电 话:13997790681
传 真:0718-8463141
电 子 邮 件:jianghejidi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