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179476 | 所属地区: | 南充市 |
---|---|---|---|
项目全称: | 阆中市七里新区千鹤二区搬迁还房工程 | 所属行业: | / |
招标类别: | 施工 | 报名时间: | 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01月06日 |
阆中市七里新区千鹤二区搬迁还房工程—生活污水
厌氧净化沼气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阆中市七里新区千鹤二区搬迁还房工程已由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阆发改[2009]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阆中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阆中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阆发改[2009]5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0921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阆中市文化路;
2 )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
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
4 )实施时间:2011年2月至2011年4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阆中市七里新区搬迁还房工程生活污水厌氧净化沼气池(共10座,共1640立方米)。划分为一个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已完成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资质证书副本;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地点为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阆中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 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81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0817-6306227 传 真: 0817-6306290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东大街下东大街段2号“时代华章”13楼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廖先生 张 弘 电 话: (028)86721968 (010)88354433 传 真: (028)8672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