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天义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设备已批准进行公开采购,由于部分设备报名厂家不够三家,现发布第二次公告。
1、招标项目编号:NZC2010 –H054
2、招标项目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设备材料
3、招标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资金
第二包:起重设备 预算 41万元
第三包:罗茨鼓风机及配套设备 预算 53万元
4、投标须知: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同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要求: 第二包1000万元;第三包10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设备产品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电气设备可提供3C认证书),设备、材料要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各包设备材料需要提供近三年业绩证明(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以及可证明本企业实力的省部级以上颁发的证书。
5、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正品。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新品的生产厂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3年招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售后服务:在投标中应标明售后服务承诺,备件仓库、维修点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7、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出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2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于5:00(北京时间)。
地 点:宁城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污水处理厂院内)
同时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拟投标企业须填写《领取投标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6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2011年1月18日上午9:00前送到宁城宾馆二号楼二楼会议室。采用即收即开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 1 月 18 日上午9:00,在宁城宾馆二号楼二楼会议室,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10、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县政府办公楼四楼(财政局办公区)409室
联系人:赵存忠、杨显瑞、史玉文
电 话:0476 -4269619 4239005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宁城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