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 重庆市云阳县人和、平安、养鹿、渠马、水口、黄石、双龙、高阳和澎溪河云阳县陈旧垃圾清运等 15 个污水及垃圾项目 A 标段工程 ,已由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投 [2008]332 , [2009]46 、 144 、 304 、 237 、 227 、 244 、 305 、 306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 云阳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规模:七个污水处理工程 , 二个垃圾收运或处理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概算总投资约 15000 万元,其中本标段建安费约 4970 万元。
2 、建设地点:平安、养鹿、渠马、人和、水口等镇乡项目所在地;
3 、资金情况: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4 、本标段为以下项目组成:人和镇、平安镇、养鹿乡、渠马镇、水口乡、黄石镇、双龙镇污水处理工程,云阳县陈旧垃圾清运工程和高阳镇、平安镇垃圾收运工程;
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所有项目的厂区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安装,进场道路和厂外污水管网工程四大部份。监理范围为四大部份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工程、进场道路工程和厂外管网工程的土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以及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工程等,项目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6 、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三、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投标标段要求: A 标段。已中标了重庆市云阳县平安、养鹿、渠马、南溪、云安等镇乡 15 个污水及垃圾项目工程(监理)监理招标 B 段的投标企业不再参加本次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起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或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投标人可以与招标人的纸质原件进行核对,但招标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不得要求投标人留下电话号码,否则视为有围标、串标嫌疑。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
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阳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阳县双江镇望江大道 1026 号 在 云 地 址:云阳县外滩 18# 楼 C216
联系人:毛先生 联 系 人: 王凌云
电 话: 023-55187989 电 话:( 023 ) 55188726
传 真: 023-55187989 传 真:( 023 ) 55188726
2010 年12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