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洪湖市瞿家湾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鄂发改投资函[2010]3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瞿家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洪湖市瞿家湾镇乐城大道
2.2建设规模:2公里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管槽开挖、管基、管座、水泥混凝土管安装、回填、检查井、管网疏浚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含叁级)资质, 同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在洪湖市建设局已办理备案证、在洪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已办理网员证的企业。《外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洪湖市建设局信息网 (网址:www.hhjianshe.com)上下载表格,各投标单位按洪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hhzbtb.com)发布的《洪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预留印签备案的通知》办理印签备案手续。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 2010年12月6日至2010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时,下午2:30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顺天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17时00分,地点:洪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洪湖市宏伟南路19号建管大楼五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洪湖市瞿家湾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洪湖市瞿家湾街道
邮 编: 433200
联系人:张文功
联系电话:15927777730
7.2招标代理机构: 洪湖市顺天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洪湖市新堤园林路(老档案局四楼)
邮 编: 433200
联 系 人: 朱晓宇
电 话: 0716-2434051
传 真: 0716-2434051
开 户 银 行:信合碧波信用社
账 号: 2006622498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