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清河新区红喜会馆污水、隔油提升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编号:清河新区红喜会馆污水、隔油提升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QHZC竞谈2010054)
2、项目简要说明:污水、隔油提升设备采购及安装
3、采购人:淮安市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淮安市清河新区
4、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供应商为经销商的还必须具有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或中标方在48小时内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未在48小时内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9)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
(10)企业近三年来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清单(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说明:
本次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5、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河版块谈判类直接下载,如果谈判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并传真至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传真: 0517-836435978,并电话与采购中心联系确认,电话:0517-83643302。
注:如果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文件发布期间如谈判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谈判供应商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12月6日下午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广州路8号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郝芳电话:0517-83643302 83643978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0年12月6日下午14:30
谈判地点: 淮安市广州路8号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
8、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郝芳 电话:0517-83643302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郑鑫 电话: 13505248338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 郝芳 电话:0517-83643302
(4)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广州路8号新区管委会508室
邮编:223001 传真:0517-836435978
9、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必须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