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永招字【2010】第51号
永修县湖东区开发大道及广场南段污水管网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一、项目名称:永修县湖东区开发大道及广场南段污水管网工程
二、招标单位:永修县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污水管网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湖东区开发大道,长约1100米,本投资约130万元。
五、报名方式及条件: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均可;
六、开标时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投标单位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各一份、三无证明、营业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效)、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市政类)及B类合格证,五大员证及安全员C类合格证,入浔手册,同类工程业绩(近三年内承建过类似业绩两种证明 材料)。 以上均要原件,另附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报名、资格审查、开标同时进行。
七、招标文件从永修政府网及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发布时间为2010年11月22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0 年11月30日 下午15时
开标地点: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火车站路口)
联系人:曾春红 联系电话:151709702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亚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永修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永修县市政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