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大道一期大修工程(污水泵站等)(重新)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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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11-1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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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工程部 的 太湖大道一期大修工程(污水泵站等)(重发) 已经 苏州高新区财政局、苏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XQ-2010-64)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太湖大道 招标类型: 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 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投资额约300万元 建筑面积: 50.35 平方米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 30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12-1 至 2011-1-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企业业绩和信誉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4太湖大道一期大修工程(污水泵站等)300.000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相应资质二级建造师信誉良好信誉良好,且无在建工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高新区区外企业到高新区建设局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0-11-15 上午 09:00 至 2010-11-19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11-19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11-19 下午 15:00
7. 其他: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 通用文本格式 ,(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年11月19日15:00至16: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 (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具有本企业近三个月社保交费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苏州高新区以外企业必须提供进新区资质核验书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联系人: 王震 传真: 68256963-1002 电话: 68256963-1009
邮编: 215011 E-Mail: xinyizaojia@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顾金妹
项目组组长: 王震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13771714141 上岗证号: 苏教招字第1677号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0-11-15 至 2010-11-19 投标箱号: 投标箱十三 (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1)苏州市内企业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证明资料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苏州市外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证明资料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苏州高新区以外企业必须提供进新区资质核验书的原件;
(4)招标人有权要求一个或多个投标人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以表明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若发现不真实的虚假资料,招标人会报请招标办严肃处理,投标人应承担相应不良后果;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上填写完整,表格中要求相关单位盖章的须加盖,否则不予通过;
(6)资格预审材料需加盖投标申请人的单位红章;
(7)本公告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同步发布,如有不一致,以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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